索 引 號 | 63269453/2024-00189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0-04-21 |
標 題 | 《徐圩新區政企聯動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一、出臺背景
應急救援資源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實行區域化應急救援資源共享”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新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新區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制定本辦法。
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令第708號)
3.《化工園區(集中區)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DB32/T2915-2016)》
4.《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30077-2013)》
三、工作原則
1.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統籌協調、突出重點、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拓展形式、節約實效、滿足需要的原則。
2.徐圩新區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新區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審核各相關單位應急設施、設備、物資等的購置計劃,對所有應急設施、設備、物資進行統一管理。
3.徐圩新區應急救援搶險大隊(以下簡稱“186”大隊)根據新區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安排,負責對各相關單位應急設備、物資統一建檔管理,并對各單位的設備、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應急物資調用按照“先近后遠、先主后次、滿足急需”的原則進行,堅持“誰受利、誰補充”,通常情況下,由新區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動應急物資。緊急情況下,相關職能部門可自行調用本部門應急物資儲備點的應急物資,事后及時向新區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報備;非緊急情況下,應急物資的使用應在接到新區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調用命令后方可調動,同時應做好相關賬目登記。
四、主要目標
2020年底前,按照新區規劃布局,設置“三庫多點”及“政企聯動”式應急物資儲備體系。三庫即“186”大隊、消防救援大隊、石化基地危化品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三座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多點即各職能部門根據需求設置多個應急物資儲備點;政企聯動即建立政府與企業聯動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系,由新區統一協調各庫、點及企業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動。石化基地投產企業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30077-2013)》配齊應急救援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