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2024年5月11日擬對如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18-82256017
通訊地址: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環境保護局
郵編:222000
2024年5月11日環評文件擬批情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污水處理場優化改造項目 |
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 |
江蘇斯爾邦石化有限公司 |
中藍連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項目主要對現有污水處理場低鹽、高鹽系統進行改造,新建污水均質罐、調節罐、厭氧反應器、沼氣柜及其他配套設施,建成后設計處理能力(820m3/h)保持不變,具備對斯爾邦及榮泰、虹景、虹威、虹科等企業廢水進行預處理的能力。項目總投資17168.61萬元,均為環保投資。 |
(一)水污染防治:斯爾邦廠內丙烯腈、MTO裝置廢水,虹景、虹威、虹科低含鹽廢水等收集進低鹽線處理,尾水全部回用于廠內循環水系統,不外排。斯爾邦廠內SAR裝置廢酸濃縮凝液和中和廢液、MTO裝置廢堿液、PDH項目含鹽水和含硫廢水、污泥脫水上清液、反滲透RO濃水及虹威、虹科高鹽廢水等收集進高鹽線處理,出水達園區工業廢水綜合治理中心接管標準后,接入工業廢水綜合治理中心集中處理,達標尾水依托徐圩新區達標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氣污染防治:項目新增厭氧單元廢氣收集后依托現有低鹽線廢氣除臭系統,經“化學洗滌+水洗+生物滴濾+活性炭吸附(備用)”處理,尾氣通過1根現有15米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三)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生化污泥、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沼氣干式脫硫塔廢填料等一般工業固廢,委托有能力單位利用或處置。項目投運前應落實所有危險廢物處置去向。 (四)聲環境: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須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措施。 (四)其他環境影響:做好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落實污染防治措施,減少廢水、揚塵、噪聲、VOCs和固體廢物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
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反饋的意見。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