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徐圩新區 發布時間:2024-12-25 訪問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蘇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 自然資規〔2021〕1號》等相關規定,現將以下用海申請及海域使用論證報告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項目 名稱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類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積 |
用海期限 |
徐圩港區50#-52#泊位配套圍堤工程 |
江蘇嘉港港務有限公司 |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四港池以北 |
交通運輸用海 |
非透水構筑物 |
0.6542公頃 |
50年 |
序號 |
北緯 |
東經 |
序號 |
北緯 |
東經 |
|
1 |
34°37'33.147″ |
119°37'20.826″ |
4 |
34°37'27.389″ |
119°37'26.451″ |
|
2 |
34°37'29.470″ |
119°37'25.426″ |
5 |
34°37'28.533″ |
119°37'27.789″ |
|
3 |
34°37'28.819″ |
119°37'24.663″ |
6 |
34°37'33.638″ |
119°37'21.401″ |
對上述公示如有異議,請于發布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管理委員會提出。
聯系電話:0518-82256110。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徐圩新區產業服務中心417室。
特此公示。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