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徐圩新區環境保護局 發布時間:2024-11-08 訪問量: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2024年11月8日擬對如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0518-82256017
通訊地址: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環境保護局
郵編:222000
2024年11月8日環評文件擬批情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HPPO技改優化項目 |
連云港石化產業基地 |
江蘇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在嘉宏新材料廠區內新增1套雙氧水濃品裝置、1套丙烯回收裝置,同步實施配套工程。項目建成運行后可年產丙烯14.904萬噸、混合碳三1.4784萬噸、50%雙氧水24.75萬噸。項目總投資18722.4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1萬元。 |
(一)水污染防治:項目工藝廢水、真空泵排水、設備清洗廢水、導淋罐及水洗罐排水等收集后依托廠內污水預處理站經“芬頓+水解酸化+厭氧+A/O+二沉池+CARB+HEBR池”預處理達接管標準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業廢水綜合治理中心高COD線(第三方治理工程)集中處理并進行70%回用,經人工濕地凈化后的30%達標尾水通過深海排放;循環冷卻系統排水收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業廢水綜合治理中心集中處理并進行70%回用,30%達標尾水通過深海排放。 (二)大氣污染防治:項目脫輕塔回流罐不凝氣收集后進入廢液焚燒爐作燃料氣;丙烯回收裝置干燥器再生廢氣、裝卸站廢氣依托現有“TO爐焚燒+SCR脫硝”處理,尾氣通過1根50米高排氣筒排放;粗甲醇依托現有廢液焚燒爐處理,尾氣經“脫硫+布袋除塵+SCR+碳纖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50米高排氣筒排放;污水預處理站收集廢氣經“堿噴淋+水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處理,尾氣通過1根17米高排氣筒排放;化驗室廢氣經通風櫥負壓收集后進入樓頂“活性炭吸附”處理。 (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濾芯、廢催化劑、廢分子篩干燥劑、廢機油、廢抹布及手套、化驗廢液、廢試劑瓶等收集后須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四)噪聲污染防治: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須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措施。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做好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落實污染防治措施,減少廢水、揚塵、噪聲、VOCs和固體廢物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
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反饋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