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2024年9月5日擬對如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0518-82256017
通訊地址: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環境保護局
郵編:222000
2024年9月5日環評文件擬批情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六港池64#~65#液體散貨泊位工程(貨種變更項目) |
連云港徐圩港區 |
連云港虹洋港口儲運有限公司 |
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依托徐圩港區六港池64#~65#泊位及燃料油輸送管線,減少60萬噸/年原油吞入量,增加60萬噸/年燃料油吞入量,總吞吐量保持648萬噸/年不變。項目不新增投資。 |
(一)項目不新增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源。 (二)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在項目投入生產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企事業單位和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DB32/T3795-2020)等文件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制度并形成臺賬,建設完善應急隊伍,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并按要求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做好與連云港港徐圩港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聯動。落實船舶溢油泄漏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合理調度船舶行駛、停靠和離港等作業,避免發生船舶碰撞事故。 |
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反饋的意見。 |
2 |
盛虹煉化(連云港)港口儲運有限公司貨種變更項目 |
連云港徐圩港區 |
盛虹煉化(連云港)港口儲運有限公司 |
中藍連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項目依托徐圩港區六港池66#~69#、71#泊位及輸送管線,減少60萬噸/年原油吞入量、30萬噸/年混合二甲苯和1萬噸/年異丁烷吐出量,增加60萬噸/年燃料油吞入量、30萬噸/年二甲苯/乙基苯(10%或以上)混合物和1萬噸/年液化石油氣吐出量,總吞吐量保持2387.6萬噸/年不變。項目不新增投資。 |
(一)項目不新增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源。 (二)裝船廢氣、掃線廢氣收集后依托現有油氣回收設施經“冷凝+催化氧化”處理,尾氣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 (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在項目投入生產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企事業單位和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DB32/T3795-2020)等文件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制度并形成臺賬,建設完善應急隊伍,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并按要求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做好與連云港港徐圩港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聯動。落實船舶溢油泄漏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合理調度船舶行駛、停靠和離港等作業,避免發生船舶碰撞事故。 |
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反饋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