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9-00883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19-09-27 |
標 題 | 關于擬對徐圩新區220kV煉化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做出審批決定的公示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環辦﹝2013﹞103號文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及連政發﹝2015﹞186號文件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徐圩新區220kV煉化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時 效 | 有效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環辦﹝2013﹞103號文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及連政發﹝2015﹞186號文件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徐圩新區220kV煉化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徐圩新區220kV煉化輸變電工程;
二、建設地點:連云港市徐圩新區規劃石化六路東側、規劃路南側;220kV配套線路位于連云港市徐圩新區境內;
三、建設單位:江蘇東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江蘇嘉溢安全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本工程屬于徐圩新區增量配電網項目,建成后專供盛虹煉化(連云港)有限公司盛虹煉化一體化項目用電。
(1)220kV煉化變:主變本期和遠景規模均為6×240MVA,主變戶外布置。
(2)220kV配套線路:包含兩部分:
①煉化-南區220kV線路(北段):新建線路起于220kV煉化變,止于228國道南側第一基桿塔(J1)北側2m處,路徑長度約0.2km,采用同塔雙回路架設。
②煉化-徐圩220kV線路(北段):新建線路起于220kV煉化變,止于228國道南側第一基桿塔(J2)北側2m處,路徑長度約0.2km,采用同塔雙回路架設。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在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過程中,你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在落實“報告表”中提到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的前提下,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項目在設計、建設、運營中應貫徹清潔生產原則,使用先進施工工藝和作業方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不下降。本項目須于開工前15日內到環保部門辦理申報手續。
(二)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及其他相關要求做好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工作。
(三)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及設計規范建設,確保項目運行期間周圍的工頻電場、磁場和噪聲滿足環保標準限值要求。
(四)加強施工環境保護,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盡量減少土地占用和對植被的破壞,防止發生噪聲、揚塵等擾民現象,降低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五)項目建設應符合規劃要求,嚴格執行生態紅線保護規定,不得在飲用水源保護區一級管控區建設桿塔等構建筑物。
(六)架空線路通過有人居住的建筑物時,應采取增加導線對地凈空高度等措施。當線路運行造成有人居住的建筑物處的工頻電場大于4000V/m或磁感應強度大于100μT時,必須拆遷建筑物。
(七)變電站內生活污水應排入化糞池并定期清理;待污水管網建成后,生活污水統一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站內的廢鉛蓄電池、廢變壓器油及含油廢水進行回收處理,并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八)做好與輸變電工程相關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會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周圍居民進行必要的解釋、說明,取得公眾對工程建設的理解和支持。
(九)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建成后需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十)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變動或新增污染因子,應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七、公眾參與情況: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通過電話、郵件、網絡等反饋的意見。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無
九、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十、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8-82256017
通訊地址: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環境保護局
郵編: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