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8-00293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2018-11-15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建發〔2018〕2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有關單位: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進一步督促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扎實推進新區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并通過認真分析省政府《制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措施任務分工》中關于揚塵污染的問題,結合新區實際情況,決定在徐圩新區開展一次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行動,現將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你們 | ||
時 效 |
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進一步督促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扎實推進新區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并通過認真分析省政府《制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措施任務分工》中關于揚塵污染的問題,結合新區實際情況,決定在徐圩新區開展一次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行動,現將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對照執行。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規劃建設局
2018年11月15日
徐圩新區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行動方案
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根據江蘇省政府《制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措施任務分工》、省住建廳《2018年江蘇省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市建設局《市區建筑工地揚塵防治考評實施細則》,結合新區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徐圩新區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督促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量化各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和治理成效,扎實推進新區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并形成揚塵治理長效機制。
二、檢查范圍
徐圩新區規建局負責監督管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檢查時間
1、自查自糾階段:11月12日至11月15日,各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成立施工揚塵污染整治小組,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揚塵污染自查自糾工作;
2、專項治理階段:11月16日至12月30日,新區規劃建設局組織專業人員對各項目施工揚塵治理情況開展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四、組織領導
本次行動成立專項檢查組:
組長:何亮
副組長:邵傳慶
組員:潘明、李力、楊瑞、王興
五、檢查內容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將揚塵治理工作納入到主要工作計劃中,明確組織管理和責任分工,落實揚塵抑塵措施,統一思想認識,突出重點。此次行動施工現場重點檢查:
(一)、建筑工地圍擋設置情況。圍擋應連續封閉設置,出入口應有大門;
(二)、車輛沖洗設施安裝、使用情況。工地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
(三)、易揚塵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覆蓋情況。工程材料、砂石、土方、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遮蓋或密閉處理,嚴禁凌空拋灑建筑垃圾;
(四)、建筑工地施工道路硬化及裸土覆蓋情況。閑置施工場地裸露泥地應及時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遮蓋,5級大風天氣或者揚塵重污染預警天氣下嚴禁進行土方作業;
(五)、安裝空氣質量監控設備,因地制宜設置噴淋裝備。建筑工地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配合主管部門要求,安裝能有效抑塵的噴淋設施(霧炮機、圍擋噴淋或塔吊噴淋設施),及空氣質量監控設備。
六、工作要求
此次揚塵污理檢查結果將作為評定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落實及現場文明施工情況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檢查中發現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開展較差的單位將進行全區通報。各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揚塵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建立健全揚塵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加強揚塵專項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