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2-00147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2-09-12 |
標 題 | 關于張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委〔2022〕13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張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部門、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
張妍同志聘任為建設局局長;
朱文凱同志聘任為團工委書記;
蔣海濤同志聘任為信訪辦主任,免去其應急救援搶險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戚長龍同志聘任為紀工委督查辦主任,免去其社會事業局副局長、河湖水利辦副主任職務;
茆永鑫同志聘任為安全綜合督查大隊政委,免去其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以上同志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經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工作。聘期按照《關于加強徐圩新區機關中層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區委〔2021〕186號)執行。
中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工作委員會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