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3-00113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3-04-24 |
標 題 | 關于胡晨旭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委〔2023〕4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胡晨旭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部門、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
胡晨旭同志聘任為徐圩港區管理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李國梁同志聘任為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趙明輝同志聘任為徐圩港區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投資服務中心主任助理職務;
夏玲同志聘任為黨政辦公室主任助理;
焦華超同志聘任為建設局局長助理;
李佳佳同志聘任為徐圩港區管理辦公室主任助理;
朱恩波同志聘任為招商三局局長助理;
徐妮妮同志聘任為招商三局局長助理。
以上同志職務任免時間從2023年3月算起。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經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工作。聘期按照《關于加強徐圩新區機關中層崗位聘期管理的通知》(示范區委〔2021〕186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