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1-00066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黨政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02-08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徐圩新區黨政辦公室于2021年2月7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方案〉的通知》(示范區委〔2021〕22號),現就有關制定問題作以下說明:
一、 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20〕3號)、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2020〕11號)要求,需進一步強化危化品安全監管能力,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效能,該文件結合新區實際,針對危化品監管現狀、行業風險以及薄弱環節,提出了危化品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的重點任務,旨在系統、全面的謀劃部署強化新區危化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從安全監管方面保障世界一流石化產業基地持續穩定建設發展。
二、 文件的主要內容
《徐圩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方案》共分總體要求、重點工作任務、工作要求以及提升事項責任分工表等4個部分,明確了13類重點提升任務,細化了53項具體工作事項,并逐項明確了牽頭部門、參與單位、完成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