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7-00598 | 分 類 | 綜合政務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2017-09-26 |
標 題 | 關于成立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發〔2017〕11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部門、各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對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徐圩新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經研究,決定成立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徐圩新區應急委)。 | ||
時 效 |
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徐圩新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經研究,決定成立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徐圩新區應急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員組成
主 任:石海波 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主任:江行洲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王東亮 管委會副主任
封其山 管委會副主任
馬冬梅 管委會副主任
喬壽穩 管委會副主任
朱 彬 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為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監察室、經濟發展局、財政局、規劃建設局、社會事業局、文教局、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監督局、綜合執法局、水務局、重大事項督查辦、外聯辦、應急辦、智慧辦、工會、投資服務中心、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隊、消防大隊、交警大隊、徐圩街道、方洋集團、石化公司、香河公司主要負責人。
二、主要職責
負責研究制定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較大級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組織重大級以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響應工作,研究決定新區應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項。
三、工作機構
徐圩新區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各相關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其中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社會事業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督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依據新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協調相關類別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管委會各副主任按照工作分工在相關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中兼任總指揮。
四、辦事機構
徐圩新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是徐圩新區應急委的辦事機構。應急辦承擔徐圩新區應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與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聯系,辦理報送新區涉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文電和督查調研工作;協助做好需由新區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新區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平臺建設;組織評估、修訂《連云港徐圩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和管理新區各專項應急預案;建立與公安、消防的應急聯動機制;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新區領導同志對應急工作的指示,承辦應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