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1-00278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1-07-07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推動落實“黨建引領、富民興村”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委〔2021〕1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部門、各單位:
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現將《徐圩新區推動落實“黨建引領、富民興村”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工作委員會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
2021年7月7日
徐圩新區推動落實“黨建引領、富民興村”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推動“黨建引領、富民興村”九條措施》(連辦〔2020〕19號)精神,推動兩村搬遷后治理模式轉型升級,助力兩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提升黨建富民成效,結合新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壓實主體責任強化組織保障
1.壓實街道黨工委主體責任。制定街道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引領、富民興村”責任清單,將抓富民興村成效作為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的必述內容,并作為實績考評的重要依據。街道黨工委班子成員帶頭包聯村集體經濟發展,緊密結合產業興農等重點工作,街、村聯動制定兩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推動重點項目難點問題解決,把“黨建引領、富民興村”推進落實情況納入街道黨工委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追責問責的重要依據,對任期內兩村合計集體經營性收入增幅超過50%的,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等方面優先考慮,對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暫緩提拔。
2.明確村級黨組織直接責任。明確村黨組織書記為履行“黨建引領、富民興村”直接責任人,將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效、民生工程支持力度、重點項目推進情況等納入對村黨組織和村書記個人年度考核關鍵內容。對村集體經營性收入連續3年保持每年增幅不低于15%、帶頭作用突出、作出重大貢獻、落實舉措有力、群眾評價良好的村書記、經濟書記、第一書記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同時,由街道制定具體方案,對集體經濟相關負責人和村黨組織進行獎勵;對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群眾反映較差的,由街道黨工委約談村黨組織書記,村集體經營性收入連續2年倒退的,予以組織調整。
3.構建產業興農共建機制。街道、兩村積極主動對接相關部門、單位及國有企業,深化溝通機制,搭建合作橋梁,結合現代農業發展等工作多方聯動,推動相關企業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形成產業興農大服務平臺,在土地流轉、安置就業、村企協調、土地征收等涉及富民興村的重點工作和關鍵環節中發揮積極作用,確保各項工作按序時進度推進。新區相關部門、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對“黨建引領,富民興村”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對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精準幫扶,對涉及到本部門、本單位職能內的工作確保督辦落實到位,實現共同發展。
4.凝聚富民興村發展合力。將黨建引領村集體經濟發展作為新區國有企業以及機關各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必述內容,作為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以及機關部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推動各企業、各部門主動融入富民興村,合力為村集體經濟發展提供務實管用的支持服務,定期會辦解決村集體經濟發展實際困難。社會事業局、徐圩街道重在整合用好支農惠農資金,加強項目扶持;財政部門重在籌措資金,加大對村集體財稅政策扶持力度;黨群、人社、自然資源等部門重在確保上級優惠政策落地落實,營造全面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氛圍。
二、深化隊伍建設強化人才保障
5.加強村黨組織人才隊伍建設。黨群工作部和街道黨工委聯動,認真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備案管理、聯查聯審制度和“區街共管”機制,加強培養鍛煉,定期開展研判,及時考察識別,對作用發揮明顯的逐步選拔進入“兩委”班子,村黨組織書記任期內每村至少培養3名村“兩委”后備人才。根據村情實際需要,繼續采取選派優秀機關、國企干部擔任經濟書記、第一書記、村企負責人,聘任經濟發展顧問等方式,助推村黨組織和村書記抓產業、抓帶富的意識和能力。
6.挖掘培育本地鄉土人才。發揮新任村書記帶頭帶領作用,在本村擇優選任的基礎上,通過村里排、街道找、組織部門訪,建立鄉土人才儲備庫,優化來源渠道結構。積極回引本土大學生、退伍軍人、本地致富帶富能手、在外創業人員等“四類人員”為家鄉作出貢獻,動員其返鄉以合同聘用、投資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兩村集體經濟發展,拓展集體經濟產業項目。大力發掘鄉土實用人才,培育鄉村振興專干,突出黨員鄉賢地位,增強富民興村和轉型發展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三、聚焦集體經濟強化資源保障
7.強化資源政策支持。區財政對村集體興辦企業給予不低于30%信貸貼息支持。村集體興辦物業設施、經營性項目,依法依規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費,對村集體新招商引資、新領辦創辦二三產項目,竣工后形成的稅收,新區留存部分前三年內全額獎勵村集體,第四年、第五年按新區留存部分的50%獎勵村集體。村集體領辦、創辦、合辦從事農業生產實體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村集體經濟企業使用新區國有性質的辦公場所、廠房、作坊區等資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相關單位給予適當優惠政策支持。
8.發揮企業帶動作用。香河公司等與新區百姓聯系密切的企事業單位重點聚焦“富民”,在做好土地流轉、加大職業農民培訓、吸納農戶就業等方面持續發力,通過“國有企業+村集體企業+農戶”等方式,引導村民以資金、土地、房屋等要素資源入股,推動村民變股民,構建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村民就地增收致富。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駐區非公企業等服務新區開發建設的企事業單位著力帶動“興村”,在幫助村集體經濟企業融入新區石化產業發展上提供扶持,支持村集體以土地資源、種養殖產業等合資、參股方式發展新區配套產業,對餐飲、貿易、物業保潔、設備租賃、建筑施工、勞務分包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能力承接的基礎服務,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可考慮以直接委托的形式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接,實現抱團發展,形成長期穩定的村集體經濟收入。建立一家國有企業及一家非公企業對接一個村的“2+1”結對幫扶機制,鼓勵駐區企業參與投資建設規范化鄉村工廠、生產車間,全面盤活鄉村資源要素潛力,結對企業派員幫助兩村理清發展思路、找準發展路徑,兩村黨組織派出“兩委”成員跟班學習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實現多層次、多形式的聯合與合作。
9.探索特色發展路徑。積極開展產業對接,圍繞企業上下游產業鏈,發展“訂單”產業,支持村集體參與云湖周邊集中區的地產項目建設、徐圩小鎮建設期勞務、設備租賃、保潔保安、綠化養護、餐飲等項目、農貿市場作坊區經營管理,為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同等條件下,國有建設單位在建設經營過程中優先與村集體經濟企業合作,入股村集體經濟企業或成立合資公司,委托村集體經濟企業承接相關配套業務。鼓勵村集體單獨出資建設標準化鄉村工廠、生產車間、賓館酒店等,圍繞新區發展規劃發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業、餐飲住宿等鄉土產業。對村集體主辦的項目,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議、街道黨工委審批,可從當年度村集體經營凈收益中拿出不超過10%的資金獎勵村干部,或由街道設立并兌現村級發展增收專項激勵報酬。
四、提升治理效能強化制度保障
10.研究搬遷后兩村融合發展治理模式。扎實做好兩村搬遷“后半篇文章”,徐圩街道重點做好整體搬遷后安置小區治理模式轉型升級,研究兩村集體經濟公司化運營發展模式,探索成立聯合黨委,高標準謀劃黨群服務中心等黨建陣地布局,做好基本公共服務和社區治理,為“撤村并居”融合發展奠定組織基礎。學習借鑒化工園區周邊村莊發展的先進經驗,廣泛聽取兩村黨員群眾相關建議意見,找準兩村融合發展的堵點難題、復雜矛盾,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提出解決方案,在優化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上久久為功,不斷增強兩村百姓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11.保障村集體資產健康運行。強化村集體經濟發展全過程管控,加強集體財務與資產監督管理,及時跟蹤問效、跟進審計,杜絕盲目選項、盲目預算、盲目入資,防止村集體資產流失。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收益分配、資金監管等機制,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對在發展村集體經濟方面的探索性失誤加大容錯糾錯力度,為基層干部減負松綁。
附件下載:關于印發《徐圩新區推動落實“黨建引領、富民興村”實施方案》的通知.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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