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1-00011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黨政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0-16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委〔2020〕13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部門、各單位:
經研究,現將《徐圩新區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工作委員會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
2020年10月16日
徐圩新區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
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中央和省市部署安排,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清單。
一、新區黨工委書記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全面加強對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指示精神和省市委的決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主要包括:
(一)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不斷提高黨政領導干部政治站位,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強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考慮、系統推進,并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向新區黨工委會議報告的重要內容;
(三)加強對新區食品安全問責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新區黨工委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責任清單,督促新區其他黨工委委員履行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責任,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四)每年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召開新區黨工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問題,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五)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協調各方重視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新區管委會主任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加強對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市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主要包括:(一)領導新區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推動管委會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二)堅持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管委會工作重點;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明確新區管委會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和管委會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指導督促管委會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
(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執法能力建設,整合監管力量,優化監管機制,提高監管、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保障監管、執法部門依法履職必需的經費和裝備;
(五)每年開展至少1次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通過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專題會議,至少聽取1 次食品安全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問題;
(六)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督促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新區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權重比例不低于2%,推進食品及食品相關產業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產業發展水平。
三、新區黨工委其他委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行業、領域和包片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內的問責工作,指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領域和包片區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問題。
(一)紀工委書記
指導督促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領域違紀違法行為,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并開展問責工作。
(二)分管組織人事黨工委委員
1.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2.督促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以及機構建設,落實考核獎勵工作;
3.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食品安全監管專業知識納入黨政干部培訓內容,通過舉辦專題研討班、開展現場教學實踐等形式,提升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
(三)分管宣傳黨工委委員
1.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食品安全監管專業知識納入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
2.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四)政法委書記
1.指導督促政法機關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
2.強化行刑銜接,支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將食品安全網格化建設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堅持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考核。
四、新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加強對新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組織新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分管副主任
1.協助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負責人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擔任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組織制定貫徹落實上級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謀劃一批重大項目并優先列入新區民生實事工程;
2.落實食品安全經費保障,加強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3.跟蹤督辦食品安全重大問題隱患整改、重大部署以及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4.每年組織開展至少1次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召開新區食安委成員會議,安排部署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新區食品安全專項規劃、年度重點工作計劃,統籌推進新區食品安全工作。
5.每年組織分析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至少1次,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相關問題,推動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6.組織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推進“互聯網+”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7.組織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 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出管理,堅決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8.組織制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本地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
9.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市場監督職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傳、安全教育、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二)管委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行業、領域和包片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協助新區管委會主任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和包片區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領域和包片區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問題,職責主要包括:
1.組織、指導和督促生態環境、建設、城市管理、司法、綜合執法等單位依法履行與食品安全緊密相關的工作職責;
2.組織、指導和督促經濟發展部門從產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行業管理、信用建設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加強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