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1-00286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1-08-30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委〔2021〕14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部門、各單位:
經黨工委會議研究,現將《徐圩新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工作委員會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
2021年8月30日
徐圩新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和省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相關精神,為推動新區國有企業市場化轉型升級,促進新區國有企業高質、高速、可持續發展,結合新區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國企改革行動實現國有企業補短板、強弱項,到2022年底,國有企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率先突破,基本形成現代企業管理體系,法人治理結構更趨完善,市場化轉型取得實效,人事制度和薪酬體制更加靈活,自主研發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混合所有制改革獲得實質性進展,企業活力和運營效率大幅提升,在服務保障江蘇沿海開發、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世界一流石化產業基地建設等國家戰略順利實施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
(二)堅持全面融入新區發展新格局。提升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引領國有企業在新發展階段繼續作為推動江蘇沿海開發、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世界一流石化產業基地建設等國家戰略的重要保障力量。
(三)堅持高質量發展主題主線。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創新驅動,加強內控風險管理,推動市場化轉型升級,持續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創新力、抗風險能力。
(四)堅持補短板強弱項抓提升。突出問題導向,針對現階段國有企業短板弱項,充分借鑒先進管理經驗和各類國企改革成功經驗,務實推進選人用人機制、薪酬分配激勵機制、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事項,在全市國企改革中“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
三、主要任務
(一)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
1. 強化國有企業戰略規劃引領。制定并實施國有企業“十四五”發展戰略規劃,以戰略規劃為引領,將國有企業經營發展與江蘇沿海開發、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世界一流石化產業基地建設等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優化國有企業產業布局,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優勢,推動國有企業與新區發展同頻共振。(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2. 推進國有企業專業化重組整合。全面梳理清退國有企業不具備競爭優勢、缺乏發展潛力的非主營業務,剝離低效無效資產,組建專業化公司運作相關資產,提高國有資產配置及運營效率。探索對工程建設板塊進行重組整合,實現技術、人才、資源的優勢互補。研究制定香河公司股權結構調整方案,將香河公司調整為管委會出資企業,進一步健全完善公司議事決策程序,做大做強特色農業板塊,發揮公司在保障新區開發建設和富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3. 加強國有企業主業管理。實施國有企業主業投資和非主業投資分類管控,引導企業聚焦主業、做強做精主業。國有企業核心主業原則上不超過3個,搶抓新區石化產業爆發式增長帶來的市場機遇,加快港口物流、園區配套、石化專業服務、工程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主業發展,將國有企業打造成為國內一流的園區綜合服務提供商。(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4. 將資本布局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緊緊圍繞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謀劃實施田灣核電站供能管道、產業區專用鐵路、現代煤炭供應鏈服務示范基地、公用工程島、液體化工碼頭等一批戰略性重大項目,有效發揮國有企業在推動新區產業發展中的先導作用。(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5. 著力激發國有企業發展新動能。充分利用岸線、泊位等港區資源,在提升港口功能和擴大港口貿易上下功夫,著力推進國際油氣貿易中心、專業化工產品交易中心、冷鏈物流中心等大宗商品貿易服務平臺建設。完善云湖商務核心區、鄰里中心等區域商業配套體系,帶動區域土地價值提升。(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6. 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國有企業集團及子公司結合不同層級、不同類型企業實際制定本單位黨委(黨組)會議議事規則和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修訂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將黨建工作寫入公司章程,厘清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明確黨委(黨組)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7. 加強董事會建設。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配強。修訂完善國有企業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制度,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在新區國有企業現職負責人中或對外選聘一批懂經營、善管理的專業人才擔任國有企業外部董事,實現國有企業董事會“外大于內”。完善董事會議事規則,建立決策事項跟蹤落實機制,國有企業重要子公司在實現董事會規范運作基礎上,全面依法落實各項權利。(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8. 保障經理層依法行權履職。通過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或授權管理辦法等正式文件向經理層授權,明確董事會對經理層授權的事項、權限等內容,保障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9. 大力推進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制定對標一流企業管理提升行動方案,優選國內同行業、同類型示范標桿企業,圍繞戰略管理、投融資管理、運營管理、資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品牌建設管理等方面進行對標提升。加強企業內部風險管控,聚焦企業債務風險、投資風險等方面,建立規范、全面、有效的風險內控體系。(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三)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10. 分層分類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企業集團對子公司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逐一研究評估,對具備條件的公司“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充分用好土地、港口和配套設施等優質資源,重點在港口物流、倉儲罐區、現代服務、農業綜合開發等業務板塊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行業領先的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引進外部優質資本和先進管理經驗,不斷提升企業管理及運營效率。探索推進環保水務、能源投資板塊以上市為主要目標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過程監督和混合所有制企業黨的建設。(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1. 切實提升混合所有制企業管理成效。對現有混合所有制子公司進行全面梳理評估,研究分析經營及收益情況,針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一企一策”制定改進方案,防止出現“只投不管”。推動混合所有制企業全面建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2. 穩慎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骨干員工持股。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骨干員工持股,在現代服務、化工服務等業務板塊混合所有制子公司嘗試設立員工持股平臺,支持骨干員工通過持股平臺依法依規持股,激發公司內生活力和員工干事創業熱情。(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四)健全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
13. 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制定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施辦法,推進國有企業子公司經理層成員全面實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簽訂聘任協議和業績合同,按照約定嚴格考核、實施聘任或解聘、兌現薪酬。優先支持商業類子公司加快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研究制定職業經理人選聘及管理政策,加大貿易總監、港口碼頭運營總監等高層次人才招引力度。(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4. 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和薪酬分配機制。按照有為有位的原則,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建立完善不勝任退出機制。完善薪酬激勵機制,突出薪酬與業績掛鉤,實現收入能增能減,制定具有市場競爭優勢、能夠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的薪酬及配套政策。健全人才發展通道,建立管理、技術、技能三序列并行的晉升渠道,針對不同序列人才特點制定差別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5. 實施更加市場化的差異化管控。國有企業集團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子公司,實行工資總額備案制管理和周期預算管理,強化市場化的考核導向,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標,提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水平。對承擔公共保障功能的子公司,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運營效率和保障能力。(責任單位: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6. 提升國有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緊扣企業主業發展需求,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制定現階段重點領域科技攻關項目清單,盡快形成一批緊扣主業的高價值專利成果。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進一批高水平創新平臺建設,推動連云港石化產業研究院實際運行,加快建設國內首套以煤炭為原料的IGCC供氣裝置,圍繞智慧港口、環境管理、工業水處理、三廢處置利用、金融創新、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應用、土壤改良與原土綠化等方面搭建創新平臺。(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7. 探索開展中長期激勵。推進建立國有企業年金制度,根據《企業年金管理辦法》,合理設置企業繳費及收益歸屬規則,穩定骨干員工隊伍。鼓勵商業類子公司特別是科技型子公司,以價值創造為導向,聚焦關鍵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額利潤分享機制。(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五)優化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18. 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加強國資監管機構建設,圍繞管好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等重點,推動國資監管機構職責和工作內容調整優化。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制定國資監管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出資人審批事項清單。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19. 改進考核評價體系。在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考核中,突出全員勞動生產率、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強化質量效益,同時將國有企業落實宏觀調控政策、科技創新及重大經營管理成果、重點專項任務完成情況、重大安全生產事項等納入經營業績考核,“一企一策”調整優化分類指標,切實發揮好業績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20. 建立健全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管體系。對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實施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禁止類項目和特別監管類項目。完善投資事前論證、決策程序,強化投資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盡職調查、專家論證、法律審核及董事會、股東會決策等重點環節,對特別重大投資項目實施“雙重論證”。加強投資事中、事后管理,建立投資項目完成、中止、終止或退出制度及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責任單位: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21. 構建全流程大監督體系。推進重大項目跟蹤審計全覆蓋,審計的重點包括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程序、控制價審核、招標采購、合同價格變更、決算管理和資金使用等方面。推行國有企業問題整改監督閉環管理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監督體系,落實內審機構由董事長分管,向黨委、董事會報告制度,組成由監察審計部門、國企監督專員、外部專業審計機構等構成的多元化、專業化監督隊伍。(責任單位:紀工委監察室、紀工委審計辦、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六)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
22. 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第一議題,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作為落實國企改革行動的首要任務,健全國有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機制。推進國有企業黨務工作者專業化專職化,持續開展“紅色營地·石化智造”、“黨員登高計劃”等黨建工作品牌創建,推動黨建項目與企業重點難點任務相融合、黨員示范崗與企業專業崗位相融合。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推動黨的建設考核與企業高質量發展考核相銜接,與企業領導人員任免、薪酬、獎懲掛鉤。(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23. 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企業領導人員市場化選拔、考核和激勵機制,推進企業領導人員交流。健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抓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領域緊缺人才隊伍建設。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堅持公私分明、功過厘清,制定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紀工委監察室、國資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24. 持續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主體任制,明確國有企業黨委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對企業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對權力集中、資金集中、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重點部門和單位的監督,對“三重一大”決策和重點經營環節的監督。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等文件精神,持續加大國有企業反腐敗力度,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責任單位:紀工委監察室、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
四、工作保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徐圩新區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管委會主任任第一副組長,管委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黨群工作部、經濟發展局、紀工委監察室、國資辦、紀工委審計辦、方洋集團、洋井集團、香河公司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推進新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統籌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資辦。國有企業要落實改革主體責任,研究制定本企業改革實施方案,鼓勵國有企業結合實際探索更為靈活、更具有創新性的改革舉措。建立改革考核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將方案落實情況、改革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納入黨工委巡察范圍,并將其作為對國有企業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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