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7-00596 | 分 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2017-09-05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發〔2017〕10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部門、各單位:經主任辦公會研究,現將《徐圩新區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2017年9月5日徐圩新區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蘇辦發﹝2017﹞12號)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結合新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各部門、各單位:
經主任辦公會研究,現將《徐圩新區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委會
2017年9月5日
徐圩新區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實行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蘇辦發﹝2017﹞12號)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結合新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積極構建以審計辦為主導,各部門、各單位自審為基礎,社會審計為補充的審計全覆蓋工作機制,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類實施,注重實效;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通過“定期審”“輪流審”和“跟蹤審”等方式,在一定周期內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和單位,以及新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全面審計,不留死角;區別不同審計對象,分類確定審計重點和頻次,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對重點部門、單位要每年審計,其他審計對象1個周期內至少審計1次,對重點部門、單位以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1次,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開展跟蹤審計;堅持問題導向,對問題多、反映大的單位及領導干部要加大審計頻次,實現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通過審計全覆蓋發現新區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維護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反映新區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隱患,維護新區經濟安全;總結經濟運行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注重從體制機制層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促進新區深化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對公共資金實行審計全覆蓋。以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為目標,將涉及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的部門、單位和項目納入審計范圍。依法對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門管理或其他單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資金,以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主要檢查公共資金籌集、管理、分配、使用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公共資金沉淀等情況,公共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等情況,公共資金管理、使用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以及職責履行情況等。根據公共資金的重要性、規模和管理分配權限等因素,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加大對公共投資審計監督力度。
(二)對國有資產實行審計全覆蓋。以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提高國有資產運營績效為目標,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依法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以下簡稱國有企業)等監督、管理、使用和運營的境內外國有資產進行審計。主要檢查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和運營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國有資產真實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國有資產重大投資決策及投資績效情況,資產質量和經營風險管理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履行情況。根據國有資產的規模、管理狀況以及管理主體的戰略地位等因素,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將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作為行政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或其他專項審計的內容。
(三)對國有資源實行審計全覆蓋。以促進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依法對新區范圍內的土地、森林、礦產、水、海洋等國有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國有無形資產,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其他資源進行審計。主要檢查國有資源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國有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相關資金的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況,資源環境保護項目的建設情況和運營效果、國有資源管理部門的職責履行情況。根據國有資源的稀缺性、戰略性和分布情況等因素,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加大對行業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力度,對重點國有資源進行專項審計,將污染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國有資源開發利用等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探索開展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四)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以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更好地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依法作為、主動作為、有效作為為目標,依法對新區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的黨委(黨組、黨工委)和行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以及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企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主要檢查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制定、執行情況及效果,重大決策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及效果,領導干部遵守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等情況。根據領導干部的崗位性質、履行經濟責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資金資產資源規模等因素,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審計周期及審計組織方式。堅持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審計、企業審計、資源環境審計等相結合,實現項目統籌安排、協同實施,加大任中審計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審計全覆蓋工作,加強領導,完善相關工作機制,保障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審計全覆蓋工作順利推進。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審計機關做好審計全覆蓋工作。加強審計與紀檢、監察、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的聯動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發揮審計監督的最大效應。
(二)加強計劃統籌和資源整合。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統籌,建立分行業、分領域審計對象數據庫,分類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頻次。編制中長期審計全覆蓋實施方案,保證一定周期內實現全覆蓋。整合新區審計資源,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有效解決新區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除涉密項目外,根據審計項目實施需要,可以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
(三)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積極適應審計信息化發展的需要,構建大數據審計工作模式,提高審計能力、質量和效率,擴大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新區各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應根據審計工作需要,依法向審計部門提供與本單位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信息和必要的技術文檔,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部門提供資料和開放計算機信息系統查詢權限的規定,已經制定的應予修訂或廢止。審計部門要加大數據集中力度,對獲取的數據資料嚴格保密。適應大數據審計需要,構建新區數據系統、審計綜合作業平臺和數字化審計分析平臺。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綜合比對和關聯分析,提高運用信息化技術查核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探索建立審計實時監督系統,實施聯網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