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8-00259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2018-11-30 |
標 題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示范區發〔2018〕16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徐圩新區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各部門、各單位:
《徐圩新區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連云港徐圩新區)管委會
2018年11月30日
徐圩新區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全面治理散葬亂埋現象,保護生態環境,依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散葬亂埋治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遵循“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宗旨,堅持“依法行政、屬地管理;疏堵結合、系統治理;統籌規劃、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原則,大力推進“生態殯葬、綠色殯葬、惠民殯葬”,大力整治散葬亂埋現象,促進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
二、目標任務
2018年完成無主墳和活人墓的整治工作;2019年清明節前全面完成占用耕地、林地、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鐵路及公路主干線兩側等區域散葬墳墓遷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鞏固散葬亂埋專項整治成果,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區域內的散葬亂埋現象得到根治,殯葬設施建設和服務基本滿足群眾需求。
三、責任分工
徐圩街道、東辛農場作為散葬亂埋治理工作責任主體,負責調查摸底、宣傳發動、清理整治等具體工作。
社會事業局負責研究制定深化殯葬改革措施,制定殯葬設施建設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壞森林資源的亂埋亂葬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水庫、河流、堤壩等水利設施周邊的亂埋亂葬行為。
財政局負責將散葬亂埋治理相關經費納入預算。
經濟發展局負責將散葬亂埋治理工作納入責任主體單位的目標考核。
規劃建設局負責配合區社會事業局做好殯葬設施建設發展規劃。
環保局負責依法查處破壞生態環境的喪葬行為。
水務局負責依法查處水庫、河流、堤壩等水利設施周邊的亂埋亂葬行為。
國土分局負責依法查處非法占用耕地的亂埋亂葬行為,受理公益性公墓的用地申請。
公安分局負責對喪葬活動中出現的“擾亂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犯罪行為,依法予以打擊處理。
城管大隊負責對擅自在居民區違章亂搭靈棚行為的查處,配合做好散葬亂埋整治工作。
黨群工作部負責掌握黨員、干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殯葬政策法規和殯葬改革的宣傳工作;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殯葬整治。
信訪辦負責散葬亂埋整治信訪穩定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準備階段(2018年11月至12月)
1.成立機構(2018年11月30日前)。成立新區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散墳專項整治辦公室,并成立專項整治督查組,街道、農場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2.調查摸底(2018年12月20日前)。街道、農場認真組織排查,發布散墳認領通知,做好散墳調查摸底工作,并逐一對墳墓登記造冊、建檔立卡,確保詳細掌握區域內散葬墳墓基本信息。社會事業局對信息數據進行復核、審定。
3.制定方案(2018年11月30日前)。管委會制定出臺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達治理目標任務。街道、農場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散墳遷移時間表,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
1.無主墳整治(2018年12月30日前)。對無主墳、活人墓由街道、農場組織人員強制拆除、平整。
2.有主墳整治(2019年4月5日前)。整治范圍內的所有有主墳遷移至公墓區或者老墳地。街道、農場逐一向墳墓守護人發放《墳墓遷移通知書》,并由村(居)與墳墓守護人簽訂遷移協議,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所有墳頭落碑、遷移。對逾期未遷移的墳墓,由街道、農場組織人員強制拆除、平整。
3.集中綠化(2019年4月30日前)。對平整后的原墳地,由街道、農場組織人員就地植樹造林,美化綠化。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5月至6月)。
1. 街道、農場自查(2019年5月30日前)。整治結束后,街道、農場開展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報區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 區級驗收(2019年6月15日前)。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街道、農場散葬墳墓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3. 市級檢查(2019年6月30日前)。做好市級階段性檢查各項準備工作。
(四)總結提升階段(2019年7月至12月)。
1.整改落實(2019年7月31日前)。按照檢查組檢查驗收后提出的具體要求,街道、農場對標找差,抓好整改落實。
2.總結表彰(2019年8月31日前)。對散葬亂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表彰,提煉治理工作成效和經驗。
3.完善機制(2019年12月31日前)。建立殯葬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為進一步做好殯葬改革工作奠定基礎。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江行洲擔任組長、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東亮為副組長、街道、農場和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成員單位的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新區散葬亂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農場要切實擔負起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層層分解任務,分區分片包干,責任落實到人,針對不同類型,分類施策,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相關部門、街道、農場要制定治理工作宣傳方案,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報道。大力借助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現代媒體力量,充分利用公益廣告欄、廣播、宣傳欄等宣傳陣地,推廣文明殯葬、現代殯葬新理念,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和強大的宣傳聲勢,為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打下良好的輿論基礎。
(三)強化財政保障。科學合理核定實施散葬亂埋治理工作所需經費,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殯葬事業公共投入機制,將公益性公墓建設、殯葬管理、墳墓搬遷等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足額、及時到位。
(四)強化督查考核。經發局要把散葬亂埋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法規政策性強、矛盾比較突出,既要確保治理工作有序推進,又要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對因重視不夠、措施不落實、信訪矛盾突出等原因,導致治理工作進度嚴重滯后的,監察室依紀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干部責任。
(五)強化示范引領。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按照《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切實發揮帶頭作用,積極支持治理工作,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對抵制治理、煽動甚至上訪鬧事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