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15-00080 | 分 類 | 綜合政務 /決議 |
發(fā)布機構 | 國家東中西區(qū)域合作示范區(qū)管理委員會 | 發(fā)文日期 | 2015-03-31 |
標 題 | 徐圩新區(qū)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新區(qū)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2015年工作打算、附表共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徐圩新區(qū)”門戶網站(shishangluxian.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徐圩新區(qū)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連云港市徐圩新區(qū)徐圩大道6號;郵編:222066;電話:82256002;傳真:82256000;電子郵箱:xxgk@xwxq.gov.cn)。 | ||
時 效 | 有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新區(qū)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2015年工作打算、附表共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徐圩新區(qū)門戶網站(shishangluxian.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徐圩新區(qū)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連云港市徐圩新區(qū)徐圩大道6號;郵編:222066;電話:82256002;傳真:82256000;電子郵箱:xxgk@xwxq.gov.cn)。
一、概述
2014年,徐圩新區(qū)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連云港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guī)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為主線,以依法公開,依法保密為理念,不斷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組織結構
東中西示范區(qū)管委會成立以來,管委會主要領導始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小組成員,統(tǒng)一負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和促進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全面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同時為了保障信息公開渠道暢通,健全信息的網絡建設,由各部門推薦一名信息聯(lián)絡員,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地報送本部門公開信息,形成了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抓,分管領導加強協(xié)調具體抓,有關部門明確專人負責抓,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督促的良好局面。
(二)推進《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編制
積極推進門戶網站的完善改進工作,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優(yōu)化網站欄目,拓展公開渠道,擴大網站容量,增強網上互動。在原有政務公開功能基礎上改進并完善了公開信息的分類方式、公開信息的目錄管理、公開信息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的功能,使網站的服務功能得到了更大的提升。
(三)積極落實配套措施
新區(qū)嚴格按照信息公開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明確流程和職責,由各部門負責搜集整理本部門準確的政府信息且進行分類,確定發(fā)布形式及發(fā)布期限。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各部門嚴格遵循先審查,后發(fā)布的原則,并對發(fā)布的信息負責。同時,嚴格執(zhí)行保密規(guī)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堅持應公開的全面公開,嚴防泄密,從未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四)加強制度建設
為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新區(qū)健全了相關制度,完善了程序,規(guī)范了操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連云港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guī)定》,先后編制印發(fā)了《徐圩新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暫行)、《東中西示范區(qū)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實施辦法》等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并認真加以落實督查,切實做到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辦事,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
(五)開展學習培訓
領導小組要求管委會機關各部門、徐圩街道明確相對穩(wěn)定的工作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專門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并舉辦專題培訓班,對相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內容和意義、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以及網上公開系統(tǒng)使用方法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向社會主動公開重要文件、重要會議、重點工作、人事任免、招投標等類別共260多條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新區(q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是政府領導分工、工作規(guī)則、機構職能,政府規(guī)章、政府文件、政府辦公室文件、政府重要會議、政府重點工作、規(guī)劃、政府人事任免、政府應急管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三)信息公開形式
1.在市統(tǒng)一建設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fā)布各類政府信息270條。
2.發(fā)揮公共媒體的作用。利用報紙、電視、廣播電臺和微博、微信等載體,全面、重點、廣泛地公開新區(qū)各類信息;邀請國家、省、市主流媒體,舉辦一帶一路(徐圩新區(qū))國際經貿合作區(qū)建設等4場新聞發(fā)布會,以此擴大影響,增加信息覆蓋范圍,廣泛提升新區(qū)的社會認知力和認可度。
3.在產業(yè)服務中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政府信息公報查閱點,以便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收到通過網站、郵件、電話等渠道提交的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新區(qū)按照市財政局、物價局的有關規(guī)定,對依申請?zhí)峁┱畔⑹杖陀 ⑦f送等成本費用共計0元。
(二)減免情況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目前,沒有產生上述情況。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情況。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部分單位的重視程度還不夠;二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公眾知曉率較低。
(二)具體改進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重視程度。管委會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時效性、主動性和實效性。
二是拓寬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為申請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請公開服務。充分利用了網絡平臺受理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tǒng)一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規(guī)范公開內容,努力完善公開制度,扎實加強各類載體建設,按市級平臺提供目錄進行進一步深化細化。積極推行公開,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不斷提升新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水平。
八、附表
統(tǒng) 計指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98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7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 |
次 |
4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 |
次 |
2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