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1-00307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 | 發文日期 | 2021-10-20 |
標 題 | 徐圩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徐圩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各部門、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據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徐圩新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徐圩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第一條 徐圩新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徐圩新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評議。
第二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納入對各部門、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之中。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
(一)維護、更新、發布本單位負責公開的信息情況(20分);
(二)公開的信息要素完整情況(20分);
(三)辦理并答復依申請的信息情況(20分);
(四)對本單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情況(20分),若發生泄密被市級以上單位通報的,一票否決;
(五)貫徹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情況(10分);
(六)對群眾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處理情況(10分)。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的形式包括聽取匯報、網站查閱、參考群眾評議結果等,方法包括日常檢查、半年抽查、年終考核。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結果評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對考核優秀的單位予以表彰,對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督促按要求整改落實到位。
第七條 本制度由徐圩新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