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3269453/2020-00066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徐圩新區黨政辦 | 發文日期 | 2020-02-26 |
標 題 | 《徐圩新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徐圩新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于2020年2月26日印發了《徐圩新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實施意見》,現就有關制定問題作以下說明:
一、起草背景
《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在對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年度考核中,應當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考核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并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內容”。2020年1月18日,常務副省長樊金龍同志在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體系,制定出臺安委會成員單位履職報告、專業委員會述職、安全生產警示、重點工作督辦、安全生產約談等制度”。為強化黨工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抓總和領導,切實推動新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進一步抓實抓細各項安全生產舉措,促進安全生產工作水平提升,為建設世界一流石化產業基地提供安全保障,新區安委辦牽頭制定了《徐圩新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八個部分,明確了履職考核對象、考核機構、方式、內容、程序、結果應用和問責等方面的內容。